年修剪量可以超过年生长量的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年修剪量可以超过年生长量:
一是一些有特殊造型要求或高度要求的园林植物,一些景点由于造型或是点缀需要,对植物的高度或是冠幅有特定要求,为了达到要求不得不进行重剪。
二是处于衰弱期需要复壮的园林植物,这些园林植物由于延缓衰老、更新的需要,经常要去除老弱枝、病虫枝,常常进行换头或是回缩更新;
三是非正常修剪管理的园林植物,由于常年不修剪或原来修剪不当,造成一些本应该去除的萌蘖枝、徒长枝未及时去除,严重影响园林植物的长势或是正常开花结实;
四是处于幼龄期需要造型的园林植物,这些园林植物由于早期扩冠与营养积累的需要,一直长放养枝,当所需干径与主枝达到粗度后,需进行定枝定形,回缩修剪;
年修剪量超过年生长量带来的后果 年修剪量超过年生长量,会造成植物早衰或夭折。由于修剪造成伤口多而大,造成树势衰弱,难以复壮;消减冠幅,修建量过大,剪除叶片过多,造成叶片光合产物减少,营养积累受限,营养不足,生长自然受到抑制,而生长不良又会造成抵御不良环境因子能力减低,病虫害高发,难以控制。
应该如何控制年修剪量?
一般来说,速生的园林植物修剪量可以适当宽松,一般不超过4/5;慢生园林植物修剪量一般不超过1/2;中速生长的园林植物修剪量控制在1/2至4/5即可。一些特殊造型要求的园林植物如受地点或空间限制,或是盆景造型另当别论;园林管理不可每年重剪,应该三轻一重(即:三年轻剪、一年重剪,交替进行),或四轻一重,轻重结合。
园林修剪是把双刃剑,运用得当会造福植物,促使植株更健壮,株形更美好,病虫害得到抑制,景观效果更显著;运用不当不仅适得其反,还会造成多年来的养护管理成果毁于一旦,造成树形病态,生长羸弱。小问题关乎大景观、大效益,修剪人员务必重视。